2023-10-24 17:51:45 · 济源茶座

济源一小作坊生产辣椒酱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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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铁拳行动曝光台”曝光的是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济源市XX辣椒酱加工坊生产食品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济源市XX辣椒酱加工坊生产食品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案情回放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5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023年5月5日抽检的济源市XX辣椒酱加工坊生产的辣椒酱(生产日期:2023-04-0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日共生产368瓶辣椒酱,以每瓶5元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本案货值金额为1840元,违法所得为1840元。当事人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实施了不合格产品召回计划,目前召回数量为0。

以案说法

当事人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 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的规定。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 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三)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的规定,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8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在食品生产中常被作为防腐剂使用。如果合理使用,对人体一般没有危害;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过敏、胃肠不适等危害。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底线,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来源 | 济源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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